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三年)

发布:2024-10-15 18:19文字:金融学院图片: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顺应互联网+保险的时代趋势,培养具备高尚道德情操、严谨治学态度、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熟悉经济、金融和保险等相关理论,为各类保险、银行与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服务,专门从事保险经营与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具有创新思维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主要专业课程

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金融理论与政策、财务报表分析、寿险精算、保险理论研究、量化投资、金融科技前沿

三、主要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级人民银行以及与金融监管、社保、财政等相关的政府部门,各类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工作,以及读博深造等。

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保险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