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三年)

发布:2024-10-15 18:17文字:金融学院图片: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坚持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导向,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金融技术分析、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金融风险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当前金融领域的发展前沿,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解决实际问题卓越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主要专业课程

金融理论与政策、投资学(双语)、财务报表分析、公司金融(双语)、金融经济学、量化投资、金融科技前沿

三、主要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级人民银行以及与金融监管、财政、税务等相关的政府部门,各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工作,以及读博深造等。

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金融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