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学术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三年)

发布:2024-10-15 18:14文字:金融学院图片: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培养拥有大财经视野和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熟悉国内外金融学发展前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的高素质金融人才。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用该语种熟练撰写和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信息的技能。

二、主要专业课程

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金融经济学、货币理论与政策(双语)、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

三、主要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级人民银行以及与金融监管、财政、税务等相关的政府部门,各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工作,以及读博深造等。

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