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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2010-05-19 00:00文字:金融学院图片:点击数:

金融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一、答辩委员会

主任:闫海峰 副主任:孙杨

成员:黄志勇 曾卫 郭文旌 徐筱雯 卢斌 权丽平 张小建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的审查。不符合答辩要求的论文,无答辩资格。

2、学生须将毕业论文准备三份并将相关答辩材料装袋,并在答辩的三天前递交指导教师。

3、如发现学生毕业论文中有抄袭现象,学生以作弊论处。同时根据具体情节,追究相关指导教师的责任。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组长介绍答辩小组成员,简要讲解答辩程序、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2、学生就论文的写作动机、主要内容、论文所做工作及创新之处等方面进行阐述。(时间控制在5至8分钟)

3、由答辩小组教师就论文内容及观点提问,问题以2至3个为宜。(该当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不提问)

4、考生需针对教师的提问,当场逐一回答。(时间控制在5至10分钟)

5、由答辩小组集体商议,给出答辩小组成绩。(指导教师不参加对所指导论文的答辩小组评价)

四、论文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成绩。指导教师根据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写作态度、论文完成质量等方面的情况,给出指导教师成绩。

2、评阅人成绩。评阅人根据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理论水平、论文完成质量等方面的情况,给出评阅人成绩。评阅人一般由答辩小组排名第三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排名第三的教师所指导毕业论文的评阅人为该答辩小组的副组长。

3、答辩小组成绩。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的表现以及论文完成质量等方面的情况集体商议,由组长填写答辩小组评语并给出答辩小组成绩。指导教师不参加对所指导论文的答辩小组评价。答辩组长所指导的毕业论文成绩由副组长根据答辩小组评议给出并填写答辩小组评语。

4、最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成绩(权重40%)、评阅人成绩(权重20%)以及答辩小组成绩(权重40%)综合评定毕业论文成绩。严格控制优秀毕业论文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5%。

5、成绩评定均为百分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栏中的各成绩亦填写百分制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并根据权重加总。

6、学院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意见、评分和成绩最终等级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填写。

五、答辩分组教师名单

仙林校区共分10个组:(学生295人)

第一组:(29人)黄志勇、邓 伟、陈荣安、许承明 (记录员:)

第二组:(30人)张国喜、杜修立、吴珍胜 (记录员:)

第三组:(31人)闫海峰、卢 斌、郭文旌 (记录员:)

第四组:(30人)顾荣宝、刘 勤、陈 石 (记录员:)

第五组:(30人)王应贵、刘敏楼、王顺庆 (记录员:)

第六组:(29人)曾 卫、骆桂娣、王国林 (记录员:)

第七组:(30人)权丽平、王家琪、孙玲玲 (记录员:)

第八组:(29人)黄玉书、陈金霞、刘 淄、孙 杨 (记录员:)

第九组:(29人)陶美珍、卢新生、华仁海 (记录员:)

第十组:(28人)卞志村、徐筱雯、常根发 (记录员:)

福建路校区共分6个组:(学生177人)

第一组:(29人)刘 淄、孙玲玲、陆桂贤、杜修立、孙 杨 (记录员:)

第二组:(30人)张力美、高 艳、常根发、权丽平、许承明 (记录员:)

第三组:(30人)王家琪、张小荣、陶美珍、卢新生 (记录员:)

第四组:(30人)黄玉书、陈金霞、胡 杰、骆桂娣 (记录员:)

第五组:(29人)邓 伟、吴珍胜、陈荣安、顾荣宝 (记录员:)

第六组:(29人)刘敏楼、陈 石、曾 卫、郭文旌、卞志村 (记录员:)

六、答辩时间、地点

仙林校区

分 组

6月5日(星期六)

09:00—21:00

仙林校区

福建路校区

分 组

6月6日(星期日)

08:30—20:00

福建路校区

第一组

Z1-102

第一组

J1-201

第二组

Z1-103

第二组

J1-202

第三组

Z1-104

第三组

J1-203

第四组

Z1-105

第四组

J1-301

第五组

Z1-106

第五组

J1-302

第六组

Z1-108

第六组

J1-303

第七组

Z1-110

第八组

Z1-111

第九组

Z1-112

第十组

Z1-113

说明:1、每组排在第一和第二位的教师分别为答辩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2、答辩学生随指导教师分组,分别在指导教师所在小组答辩。

3、答辩学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会场。

4、答辩记录员应做好记录,答辩结束后将《答辩记录表》交答辩组长。在答辩小组成绩评议后,将《答辩记录表》交给论文指导教师。

七、其他事宜

1、学生向论文指导教师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纸质材料以及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指导教师务必负责保存。

2、6月10日前,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向学院教务办提交毕业论文成绩。成绩填写在学院教务办下发的《金融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论文情况一览表》上。

3、6月17日前,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向学院教务办提交各项材料齐全的毕业论文档案袋以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

金融学院

2010年5月18日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