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1-05-20 00:00文字:金融学院图片:点击数:
金融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一、答辩委员会
主任:闫海峰 副主任:孙 杨
成员:曾 卫 黄志勇 郭文旌 卢 斌 刘敏楼 王国林 权丽平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的审查。不符合答辩要求的论文,无答辩资格。
2、学生须将毕业论文准备三份并将相关答辩材料装袋,并在答辩的三天前递交指导教师。
3、如发现学生毕业论文中有抄袭现象,学生以作弊论处。同时根据具体情节,追究相关指导教师的责任。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组长介绍答辩小组成员,简要讲解答辩程序、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2、学生就论文的写作动机、主要内容、论文所做工作及创新之处等方面进行阐述。(时间控制在5至8分钟)
3、由答辩小组教师就论文内容及观点提问,问题以2至3个为宜。(该当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不提问)
4、考生需针对教师的提问,当场逐一回答。(时间控制在5至10分钟)
5、由答辩小组集体商议,给出答辩小组成绩。(指导教师不参加对所指导论文的答辩小组评价)
四、论文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成绩。指导教师根据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写作态度、论文完成质量等方面的情况,给出指导教师成绩。
2、评阅人成绩。评阅人根据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理论水平、论文完成质量等方面的情况,给出评阅人成绩。评阅人一般由答辩小组排名第三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排名第三的教师所指导毕业论文的评阅人为该答辩小组的副组长。
3、答辩小组成绩。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的表现以及论文完成质量等方面的情况集体商议,由组长填写答辩小组评语并给出答辩小组成绩。指导教师不参加对所指导论文的答辩小组评价。答辩组长所指导的毕业论文成绩由副组长根据答辩小组评议给出并填写答辩小组评语。
4、最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成绩(权重40%)、评阅人成绩(权重20%)以及答辩小组成绩(权重40%)综合评定毕业论文成绩。严格控制优秀毕业论文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5%。
5、成绩评定均为百分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栏中的各成绩亦填写百分制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并根据权重加总。
6、学院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意见、评分和成绩最终等级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填写。
五、答辩分组教师名单
仙林校区共分12个组:(学生434人)
第一组:(38人)黄志勇、王顺庆、刘 淄 (记录员:唐玉琴)
第二组:(42人)张国喜、邓 伟、王家琪 (记录员:谢兆海)
第三组:(41人)闫海峰、雷 鸣、姚定俊 (记录员:张海洋)
第四组:(40人)顾荣宝、刘 勤、陈 石 (记录员:欧阳秋)
第五组:(39人)王应贵、陈金霞、王 慧 (记录员:李 燕)
第六组:(38人)权丽平、孙玲玲、胡 杰 (记录员:董珊珊)
第七组:(40人)张力美、曾 卫、卢 斌 (记录员:马 力)
第八组:(39人)陶美珍、郭文旌、陆桂贤 (记录员:张 蓓)
第九组:(39人)王玉宝、华仁海、常根发、骆桂娣 (记录员:李 琰)
第十组:(37人)孙 杨、王国林、陈晓慧 (记录员:孙肖依)
第十一组:(41人)刘敏楼、卞志村、张小荣 (记录员:张 丽)
福建路校区共分7个组:(学生283人)
第一组:(40人)刘 淄、陆桂贤、雷 鸣、陶美珍 (记录员:唐玉琴)
第二组:(39人)高 艳、邓 伟、张力美 (记录员:李 龙)
第三组:(41人)徐筱雯、郭文旌、权丽平 (记录员:汪宪祥)
第四组:(41人)黄玉书、陈金霞、常根发 (记录员:张海洋)
第五组:(42人)陈荣安、王家琪、卢 斌 (记录员:胡才龙)
第六组:(41人)胡 杰、骆桂娣、姚定俊 (记录员:倪 嘉)
第七组:(39人)陈 石、曾 卫、华仁海 (记录员:程金莲)
六、答辩时间、地点
仙林校区 分 组 | 6月4日(星期六) 09:00—21:00 仙林校区 | 福建路校区 分 组 | 6月5日(星期日) 08:30—20:00 福建路校区 |
第一组 | 仙Z1-103 | 第一组 | 福J1-201 |
第二组 | 仙Z1-104 | 第二组 | 福J1-202 |
第三组 | 仙Z1-105 | 第三组 | 福J1-203 |
第四组 | 仙Z1-106 | 第四组 | 福J1-301 |
第五组 | 仙Z1-108 | 第五组 | 福J1-302 |
第六组 | 仙Z1-110 | 第六组 | 福J1-303 |
第七组 | 仙Z1-111 | 第七组 | 福J1-401 |
第八组 | 仙Z1-112 | ||
第九组 | 仙Z1-113 | ||
第十组 | 仙Z1-114 | ||
第十一组 | 仙Z1-115 |
说明:1、每组排在第一和第二位的教师分别为答辩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2、答辩学生随指导教师分组,分别在指导教师所在小组答辩。
3、答辩学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会场。
4、答辩记录员应做好记录,答辩结束后将《答辩记录表》交答辩组长。在答辩小组成绩评议后,将《答辩记录表》交给论文指导教师。
七、其他事宜
1、学生向论文指导教师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纸质材料以及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指导教师务必负责保存。
2、6月10日前,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向学院教务办提交毕业论文成绩。成绩填写在学院教务办下发的《金融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情况一览表》上。
3、6月17日前,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向学院教务办提交各项材料齐全的毕业论文档案袋以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
金融学院
2011年5月23日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lwdbzgsc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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