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3-01 16:53文字:金融学院图片:点击数: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规范人才工程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和筛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推荐:
潘群星老师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申创老师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张成老师申报“优秀教学团队”。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6718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