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5 15:56文字:金融学院图片:点击数:
(专业代码:0203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社会责任、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创业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的人格和稳定的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的精神,系统掌握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保险市场运作和保险产品设计,能够在保险、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保险监管、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相关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1: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理解并坚守职业道德规范,综合考虑法律、环境与可持续性发展等因素影响,在工作实践中能坚持公众利益优先。
培养目标2:具备一定的科学知识与科学素养,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素养和鉴赏能力,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金融和保险领域较强的信息检索、搜集、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应用的能力。
培养目标3:具备较强的业务操作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灵活运用现代保险理论、方法和技术分析金融和保险领域相关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能够把握金融和保险行业发展的趋势,创造性的解决保险实际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培养目标4: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能力,能适应保险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情况,掌握跟踪保险领域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不断提升自主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培养目标5:具备全球化的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其他学习渠道更新知识,积极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环境,以适应保险行业及金融服务业的多元化需求。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掌握基本经济学理论和金融学知识的基础上,主要学习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保险市场运作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熟悉国内外保险法律法规与保险产品设计,了解保险业的发展动态。具有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问题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素养和能力:
毕业要求1(思想道德):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家国情怀、人文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毕业要求2(学科知识):掌握现代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毕业要求3(创新能力):具有逻辑思辨和创新能力,能够发现、辨析、评价保险学领域的现象和问题,具备创新的思维力、扎实的思辨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毕业要求4(实践能力):能够运用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对现实问题或学术问题展开定量分析研究,具有金融和保险领域就业的基本业务能力。
毕业要求5(信息应用):具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数据搜集分析能力,熟练使用相关统计软件和数据库。
毕业要求6(沟通表达):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使用规范准确的语言文字,逻辑清晰地表达观点,通过口头和书面表达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地业务沟通和工作协调。
毕业要求7(团队合作):具有强烈地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专门人才,能够较好地适应团队工作,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毕业要求8(国际视野):了解各国金融体系尤其是保险制度的差异,熟练掌握英语,能够快速阅读英文专业文献。
毕业要求9(学习发展):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能够自主探索学习经济学科前沿问题和创新业务,具备终身学习意识。
三、就业导向
保险学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咨询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及政府监管机构。在这些机构中,毕业生可以从事保险产品开发与销售、保险理赔与服务、资产与财务管理、风险评估与控制、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与咨询等职能。此外,毕业生也有机会在教育和研究机构进行保险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通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毕业生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保险与风险管理服务,推动保险业的发展和创新。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含课程实践、专业综合实践(见表7)、体育4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劳动教育、第二课堂活动6学分等内容。劳动教育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南财大教字〔2021〕86号)执行。第二课堂按照《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五、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六、学位授予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